中共盐山县委组织部
关于干部学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盐组字[2003]8号
(2003年8月11日)
按照《中共盐山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干训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实施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在职乡(科)级干部及乡(科)级后备干部。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县委党校负责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学员采用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集中辅导由县委党校聘请有关教授、专家在党校定期为学员集中授课。自学则由学员按照指定科目利用业余时间自主进行。
二、课程设置
共分四部分:
1、必修课。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十六大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发展经济学、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领导科学。每年开设2-3门课程,学员必学必考。单科结业闭卷考试。
2、选修课。包括: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行政法学、21世纪干部科技修养必备、工商管理概论、中国艺术(上、下)、古今文学名篇(上、下)、汉语言文字基本知识读本、从文明起源到现代化、机关应用文、公务员行为规范教程、公共行政概论、行政诉讼法、刑法、刑讼、民讼、农村政策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每年开设4-5门课程,学员可自选3门。单科结业开卷考试。
3、作业
必修课和选修课要求布置作业。由县委党校统一印制并向学员发放作业纸,学员在主讲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作业。每门课程作业量掌握在1—1.5万字。要求学员手抄完成,字迹工整。由主讲教师评定作业成绩。
4、调查报告
县委党校根据中央精神、县委中心工作、重大社情民意、年度所设课程,拟定调研题目10个,并成立10个课题组。学员根据工作性质、知识结构、所学课程等自选2个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写出内容翔实,有针对性,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调研报告。每篇调研报告的字数不少于5000字。由课题组负责对相应的学员的调研报告作出评定。
三、学分计算
每学年满分为100学分。 其中:必修课占16分(每门8分)、选学课占24分(每门占8分)。2门必修课、3门选修课共计40分。作业占30分(每门作业占6分)。调研报告每篇15分,2篇调研报告共计30分。
四、学分运用
学分实行年度分别统计和最后总计学分。每年年终,县委把每位学员的本年度学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记入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员本年度学分达不到70分,当年考核不能评优。下一年独立计算运用学分,不参考往年学分情况。全部课程结束后,累计总分达不到210分的,不能作为提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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