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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山县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意见


发表时间:2008-11-17 11:40:14  点击 434 次

中 共 盐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盐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意见(试行)


20081113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冀发办〔200814号),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我县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生机和活力,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为推动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经受锻炼,健康成长,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文化结构,培养造就一大批年轻优秀、高素质的乡镇后备干部,为促进我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选聘数量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拟选聘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生源地为本县。


(二)基本条件:(1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121日);(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自愿到农村工作,有做好农村工作的热情和信心;(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发展;(5)作风务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服从分配,组织纪律观念强;(6)身体健康。


四、选聘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职位。本人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二)聘期。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行聘任制,原则上任职要满三年,解聘要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并办理解聘手续。聘用三年期满,本人自愿留任的,经组织考察合格,可续签协议,任职及其有关待遇另行规定。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五、聘任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1118日-1123日)。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情况,制定聘用计划,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1124日—1125日)。选聘公告发布后,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报名,领取并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或登陆县委组织部公共邮箱下载表格(邮箱地址:yszzbgbyk126.com;密码:6225057),不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1126日-1128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126日前,报名人员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包括:《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6开,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党员、学生干部分别由所在党委和学校开据证明材料。填表时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样式和尺寸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四)笔试(125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参加统一选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生于123日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于125日参加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


(五)面试(129日)。确定笔试成绩的前45名进入面试,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与笔试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组织考察(1210日-1211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对经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遇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获“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毕业以后社会实践经验丰富且取得一定成绩的,具有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专业知识的,优先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体检(1212日-1213日)。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委组织部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在未被列为体检人员的考察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1214日-1220日)。县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决定聘用(1221日-1225日)。县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拟定分配方案,研究确定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及职务,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所属乡镇党委政府与“大学生村干部”签订《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用协议书》。


(十)培训上岗(1226日-1231日)。被聘任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上岗前由县委组织统一组织培训。110日前选聘人员驻村开展工作。


六、任职待遇和保障措施               


(一)经济待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间,第一年每人每月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第二、三年生活补贴按每月600元、700元发放;每人每年发放500元的交通补贴,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上费用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各类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缴纳方式和比例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自行负责。


(二)职称。在聘期内,被聘的人员可按照政策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但在聘期内不兑现职称工资。


(三)考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报考公务员或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四)工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在村任职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计入工龄。


(五)提拔。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提拔程序另行规定。


七、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帮助所在村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强化阵地建设,引导村级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研究市场,并与村干部包括乡镇领导认真研讨谋划,帮助所在村选准一条致富的路子,制定出符合本村实际的经济发展长期规划。同时,要善于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帮助所在村培育科技型、市场型的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帮助所在村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化以财务公开为切入点的村务公开,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认真解决好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教育村民遵守法律,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义务;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深入宣传和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所在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村民的道德文化水平;帮助所在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


八、培养和管理


(一)明确管理权限。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委组织部宏观管理;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所在村日常管理,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其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二)实行定期培训。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纳入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聘期内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定期组织安排“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专题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应对复杂情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建立村干部帮带、乡镇领导帮教、县委组织部帮扶和定期召开例会联系的“三帮一联”制度,为“大学生村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村“两委”干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不遗余力的向他们传授基层的工作方法和乡村管理业务知识,关心照顾好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传帮带,实行一对一式全程培养管理,乡镇党委、政府要对他们多压担子,多交任务,多予指导,为其在基层工作和生活创造有利条件。县委组织部包乡镇组工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协调好与乡镇、村的关系,督促他们干好本职工作,年终要结合“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表现对其提出考评意见。乡镇每月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例会,县委组织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和工作汇报,会同乡镇党委及时研究和解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基层工作。


(四)建立工作日志和调研制度。“大学生村干部”入村后,要有办公地点,吃住在村,每月出勤时间不能少于20天,要对每天工作的内容、进度、成效等详细记录,形成完善的到村任职工作日志。同时,“大学生村干部”要结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一份切合乡情村情的调研报告。形成的工作日志经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每季度报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备案;调研报告年终交县委组织部评审打分,择优刊发,并同工作日志一齐装入个人实绩档案,作为“大学生村干部”年终考核评优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终考核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要与当地乡镇党委签订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初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并向全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一次实绩考核,考核时由“大学生村干部”向所任职的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广大党员及乡镇党委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评定考核档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实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年终对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列情况之一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应予解聘,取消相应待遇:(1)不安心农村工作,不遵守纪律,不坚守工作岗位的;(2)不服从县、乡、村组织领导,不能较好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3)进入角色慢,不能较快适应农村工作,基层干部群众公认度低的;(4)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农村工作的;(5)违法违纪的,除解除聘任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财政局将组建联合工作小组,采取具体措施,建档立册,定期调度,切实加强政策待遇的落实并搞好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要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锻炼后备干部成长,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要选择村情相对稳定、适合干部成长的村作为高校毕业生任职村。要关心“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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